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09 00:00:3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342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2006年8月10日)

深府办〔2006〕139号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调节土地收益,促进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位)〔以下简称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的征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凡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停车场(位)的权利人应当缴纳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没有权利人的由使用人缴纳。停车场(位)委托他人经营、管理的,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由经营、管理单位代缴,从停车场(位)的收费中扣除。
   第四条 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是国家土地收益的组成部分,纳入土地开发基金统一管理,其收入全部进入市财政国土基金专户,专项用于我市发展公共交通。
   第五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征收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各辖区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
   第六条 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本办法确定的征收标准和范围征收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
   第七条 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按车位征收。
   停车场(位)的车位数由市交警部门颁发的停车场(位)经营许可证载明。
   第八条 本办法征收的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征收类别和标准按附件规定执行。征收标准的区域划分和类别按市物价局关于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其附件一“停车场区域划分”确定。
   第九条 住宅类停车场(位)、“停车场区域划分”划定的二类和三类区域、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区域的停车场(位)暂免征收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但其中:
   (一)二、三类区域中的机场配套类停车场按本办法核定标准征收;
   (二)一类区域住宅类及二、三类区域的独立停车场(库)、多层机械式停车场(库),仍按工业用途用地标准征收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按年度缴纳。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使用的月份缴纳。
   第十一条 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的缴纳实行申报制度。缴纳人应在派出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向派出机构申报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缴纳登记。
   派出机构收到有关登记申请后,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核定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并发给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缴费登记证。
   每次缴清土地使用费后,派出机构应当向缴纳人出具收款证明并在缴费登记证上予以记载。
   第十二条 缴纳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清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逾期未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未缴纳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十三条 工商、税务和交通管理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主管部门征收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在办理工商、税务年审、停车场经营许可业务时,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缴纳证明。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为本办法的附件,具体征收标准由市政府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停车场(位)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
  附件




单位:元/位·年

类型
未缴纳

地价的
缴纳地价的

非商品性
商品性

市场调节价类
商业配套类
2500
1500
1200

商业性室内专业类

政府指导价类
机关单位及公益配套类
500

工业区、物流区配套类
1300
700
400

政府定价类
机场、车站、码头、口岸、旅游景点等配套类
500

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类
0

备注:1.罗湖、上步片区上浮20%。

2.独立地下停车库下浮30%,独立地上多层停车库下浮20%。

3.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包括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

4.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益性机构等场所配套停车场: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政府投资(含合资建设)的游览参观点、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馆、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新闻单位等场所配套停车场。


2007-200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

商务部 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等


发布《2007-200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

商务部 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告2007年第99号


  为培育我国文化产业骨干企业,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根据商务部、外交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共同制订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7号),经各地推荐、各部门评审,商务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制订了《2007-200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2007-200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现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2007-200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
(排名不分先后)


  一、新闻出版类

  1.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2.中国科学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4.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6.安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7.江西出版集团公司
  8.河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9.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10.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重庆出版集团公司
  12. 深圳出版发行集团公司
  13.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4.北京大学出版社
  15.人民大学出版社
  16.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17.上海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18.中国国际出版集团
  19.山东出版集团
  20.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21.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22.上海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23.上海联合光盘有限公司
  24.中华商务联合印刷(广东)有限公司
  25.广东致诚威光盘制作有限公司
  26.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江苏永兴多媒体有限公司
  28.苏州印刷总厂有限公司
  29.安徽旭日光盘有限公司
  30.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31.北京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3.江苏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34.浙江新华发行有限公司
  35.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36.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38.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39.内蒙新华书店集团公司
  40.现代书店有限公司
  41.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42.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43.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44.三辰影库音像出版社
  45.广东音像出版社
  46.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7.江苏电子音像出版社
  48.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
  49.中国新闻周刊
  50.中国妇女杂志社
  51.福建画报社
  52.湖北知音传媒集团
  53.女友杂志社
  54.读者杂志社
  55.人民日报社(北京环球人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56.中国日报(北京世纪环宇文化发展中心)
  57.文汇新民报业集团(上海新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58.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59.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今晚传媒集团(今晚报业(天津)贸易有限公司)

  二、广播影视类

  61.中国电影海外推广公司
  62.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63.长春电影集团公司
  64.西部电影集团公司
  65.潇湘电影集团公司
  66.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67.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68.北京中视环亚卫星传输有限公司
  69.中国广播电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
  70.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71.北京东方传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72.九洲音像出版公司
  73.北京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
  74.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75.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
  76.北京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77. 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78.天地人传媒有限公司
  79.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80.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81.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
  82.上海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83.上海新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4.上海电影集团公司
  85.天津电视台电视制作中心
  86.天津电影制片厂
  87.重庆享弘数字影视有限公司
  88.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
  89.浙江华策影视有限公司
  90.杭州时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1.杭州今古时代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92.杭州盛世龙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93.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公司
  94.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
  95.湖南山猫卡通有限公司
  96.湖南宏梦卡通传播有限公司

  三、文化艺术类

  97.中国对外演出公司
  98.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
  99.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
  100.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
  101.北京派格太和环球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102.北京保利演艺经纪有限公司
  103. 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104.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105.杭州金海岸娱乐有限公司
  106.沈阳杂技团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107.云南映象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8.河北吴桥杂技文化经营集团公司
  109.河南省濮阳市华晨杂技集团有限公司
  110.多彩贵州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111.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演艺文化有限公司
  112.四川德阳市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
  113.中国对外艺术展览公司
  114.自贡灯贸有限公司
  115.江苏凤灵乐器集团
  116.广东珠江钢琴集团
  117.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118.苏州蜗牛电子有限公司
  119.目标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120.珠海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21.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2.北京完美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23.杭州渡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24.大连大青集团
  125.大连普利文化传播(控股)有限公司
  126.安庆市五千年工艺美术有限公司
  127.天水汉唐麦积山艺术陶瓷有限公司
  128.西宁新奇工艺装饰有限公司
  129.北京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130.广州市凤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1.广东孔雀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32.广东音像城有限公司
  133.广东杰盛唱片有限公司
  134.中国唱片上海公司
  135.广州爱必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6.上海东方汇文国际文化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四、综合类

  137.江通动画 股份有限公司
  138.天津神界漫画有限公司
  139.深圳市华夏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140.环球数码媒体科技研究(深圳)有限公司
  141.上海润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2.常州安利动画有限公司


-------------------------------------------------------------------------------------

2007-200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排名不分先后)


  一、新闻出版类

  1.《中国民间文化遗产系列丛书》(外文出版社)
  2.《数理专著系列》(英文版)(科学出版社)
  3.《文化中国系列》(上海文艺出版社)
  4.《中国100话题丛书》(汉英双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5.《全景中国系列丛书》(外文出版社)
  6.《感知中国——中国优秀文化基本读本丛书》(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
  7.《中华文明史》(英文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8.《中医“走出去”图书系列》(人民卫生出版社)
  9.《世界汉语教学类图书系列》(商务印书馆)
  10.《走进中国系列丛书》(上海美术出版社)
  11.《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12.《互联网图书》(三辰影库音像出版社)
  13.《神秘中国——丝路之谜》(广东音像出版社)
  14.《黄帝内经》(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
  15.《世界遗产——中国档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6.《汉语900句》(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17.《标准中文》(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18.《完美世界》(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19.《剑侠情缘》(江苏电子音像出版社)
  20.出版海外版(《中国国家地理》)
  21.出版海外版(《读者》)
  22.期刊出版与国际发行(《cell research细胞研究(英文版)》)
  23.出版海外版(《世界中医药》)
  24.出版海外版(《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5.出版海外版(《现代阅读(北美版)》)
  26.出版海外版(《针灸推拿医学》)
  27.俄罗斯新时代印务有限公司扩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8.只读类光盘复制出口(北京保利星数据光盘有限公司)
  29.APRICOT系列彩箱(天津新华一印刷有限公司)
  30.CD-R光盘生产线技改生产(重庆新华多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31.境外设立提供印刷、复制、制作服务机构及印刷、复制、制作服务(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32.DVD9的研发与产业化(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产品包装盒(天津市向日葵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34.只读类和可录类光盘生产出口(湛江华丽金音影碟有限公司)
  35.高清晰度包装印刷产品(江苏工业园区美柯乐制版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6.CD-ROM光盘复制出口(梅州市嘉应万达激光有限公司)

  二、广播影视类

  37.《卧薪尝胆》(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38.《李小龙传奇》(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39.《中国维和警察》(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40.《越王勾践》(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节目代理部))
  41.《夜深沉》(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节目制作部))
  42.《台湾1895》(九洲音像出版公司)
  43.《云水谣》(九洲音像出版公司)
  44.《家》(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45.《西游记》(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46.《功夫传人》(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47.《红楼梦》(北京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
  48.《中国往事》(浙江华策影视有限公司)
  49.《东归英雄》(北京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50.《国家形象》(北京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51.《奋斗》(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52.《夜幕下的哈尔滨》(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53.《家有儿女》(天地人传媒有限公司)
  54.《江湖三女侠》(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55.《云水谣》(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56.《集结号》(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
  57.《少林四小龙》(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公司)
  58.《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影片》(杭州今古时代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59.《两个人的芭蕾》(天津电影制片厂)
  60.《大国崛起》(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节目代理部))
  61.《敦煌》(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2.《布达拉宫》(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3.《台北故宫》(九洲音像出版公司)
  64.《跟我学汉语》(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5.《小鲤鱼历险记》(央视动画有限公司)
  66.《家有儿女》(天地人传媒有限公司)
  67.《西游记》(北京辉煌动画公司)
  68.《魔盒与歌声》(重庆享弘数字影视有限公司)
  69.《蓝猫淘气3000问》(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
  70.中国电视长城平台(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71.亚洲、非洲广电发射设备出口、建台(中国广播电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
  72.老挝数字电视项目(云南无线数字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3.春晚海外多终端网络传播(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74.《三国》(华夏视听环球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75.桑斯尔公司有线电视网(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三、文化艺术类

  76.杂技芭蕾《天鹅湖》(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广州军区政治部战士杂技团)
  77.《功夫传奇》(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
  78.《京剧第一课》(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校)
  79.《杂技魅影》(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
  80.“音乐猫”音乐会(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81.芭蕾舞剧《大红灯笼高高挂》(中央芭蕾舞团)
  82.芭蕾舞剧《天鹅湖》(中央芭蕾舞团)
  83.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中央芭蕾舞团)
  84.共赏国粹艺术精华一、二(中国京剧院)
  85.《少林雄风》(中国对外演出公司)
  86.《海盗!海盗!》(中国对外演出公司)
  87.《寺院内外》(北京保利演艺经纪有限公司)
  88.青春版《牡丹亭》(苏州昆剧院)
  89.昆剧《1699•桃花扇》(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90.《野斑马》(上海歌舞团、上海东方青春舞蹈团、上海市演艺总公司)
  91.《慧光——少林武魂》(上海美琪演出经纪公司)
  92.杂技主题晚会《太极时空》(上海杂技团)
  93.《霸王别姬》(上海歌舞团、上海东方青春舞蹈团、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
  94.《梦之旅》(南京杂技团)
  95.音乐剧《金沙》(成都太阳神鸟演艺文化有限公司)
  96.《中国印象》欧洲巡回演出 杭州金海岸娱乐有限公司
  97.《多彩贵州风》(多彩贵州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98.《云南映象》(云南映象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9.舞剧《大梦敦煌》(兰州歌舞剧院)
  100.《一把酸枣》(山西艺术职业学校华晋舞剧团)
  101.芭蕾舞剧《末代皇帝》(辽宁芭蕾舞团)
  102.综艺演出《长城魂》(吉林省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103.唐山皮影 (唐山市皮影剧团)
  104.扬州木偶 (扬州市木偶剧团)
  105.自贡灯会( 自贡灯贸管理委员会)
  106.东方之光——华夏扶桑彩灯大典(自贡灯贸有限公司)
  107.东方彩灯——体验中国欢乐大田(自贡灯贸有限公司)
  108.东方灯韵——远东的故事(自贡灯贸有限公司)
  109.冰雕艺术展(黑龙江省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110.凤灵提琴 (江苏凤灵乐器集团)
  111.凤灵吉他(江苏凤灵乐器集团)
  112.大芬油画 (深圳大芬油画村管理办公室)
  113.乌石浦油画(厦门乌石浦油画村)

  四、综合类

  114.《传奇世界》(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115.《游戏机(保龄球)》(广东中山市世宇实业有限公司)
  116.《完美时空》(北京完美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17.《天机》(杭州渡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18.《凤舞天骄》(目标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经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案》第2条修正的刑法第168条增加规定的新罪名。
根据《追诉标准》第13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直接导致的国家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实践中,这些损失主要表现为因行为人的行为而使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蒙受的经济损失。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这种情形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妨害有关公司、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工作秩序,导致有关公司、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运转产生困难,并造成停产或者破产的严重后果。
这里的“停产”是指对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虽然致使公司、企业停产,但涉及范围小、时间短、影响不大、或者由于措施得力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属于追诉的范围。
3、造成恶劣影响的。这里考虑到实践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失职行为复杂多样,恐难列举穷尽而加的一个兜底条款,主要是指造成大量职工下岗、影响工资发放、造成职工闹事、集体上访等事端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实践中办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犯罪案件,应重点考察行为人客观方面的表现。根据刑法的规定,要求本罪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对工作不认真负责,马马虎虎,草率行事,公然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的行为。
“破产”,是指因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行为而导致公司、企业资不抵债宣告倒闭。
“严重损失”,是指因行为人的行为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这种损失既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的声誉、商品,和服务信誉等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方面的损失;既包括造成单位严重亏损的损失情况,也包括虽然未造成总体亏损但使单位利益受到影响的情况。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既包括使国家经济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况,也包括是国家形象、政府声誉受到损害等情况。具体标准为《追诉标准》所列举的各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