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环资 [2007] 2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规划、新、改、扩建工程)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我们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现有可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了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鉴于有的标准标龄较长,个别指标落后于当前实际情况,我们正在组织有关单位抓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请在执行过程中,结合本地、本行业情况从严掌握。
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项目 节能 评估 审查 通知
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2006)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6.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
7.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原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
8.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部长令第76号)
9.公路工程节能管理规定(试行)(交体法发【1997】840号)
10.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铁道部1998年7月23日发布)
11.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 (交通部2000年6月16日发布)
12.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
(二)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等
1.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005】40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国家发改委令 第40号 )
3.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 (计交能【1996】905号)*
4.铁路节能技术政策(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颁布)
5.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 (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
6.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
7.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50号令)
8.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
9.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
10.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
11.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0号)
12.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9号)
13.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589号)
14.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运行【2006】1898号)
15.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改运行【2006】609号)
16.关于加强热电联产管理的规定 (计基础【2000】1268号)
17.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计基【2003】369号)
18.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第65号)
二、工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
(一)管理及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15587-1995
2.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
3.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SDGJ56-1993
4.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 GB/T 18710-2002
5.水利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 DL/T 5140-2001
6.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 (电综【1997】577号)
7.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 DL/T606.2-1996
8.火力发电厂热平衡导则 DL/T606.3-1996
9.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 DL/T606.4-1996
10.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 (计基础【2001】26号)
11.钢铁企业设计节能技术规定YB9051-98 *
12.石油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SY/T6420-1999
13.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 SH3002-2000
14.石油化工厂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3003-2000
15.药用玻璃窑炉经济运行管理规范 YY/T 0248-1996
16.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 CJ/T 3002-1992
17.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 JBJ 14-2004
1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
19.医药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设计导则 YY/T 0247-1996
20.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QB6001-1991
2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185-1993
22.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SY/T 6331-1997
23.石油工业加热炉型式与基本参数 SY/T 0540-1994
24.原油长输管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SY/T 6393-1999
2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
26.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376-2006
27.渔船冰鲜鱼舱绝热结构形式 SC/T 90750-1994
(二)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的标准
1.九种高耗电产品电耗最高限额 (国经贸资源【2000】1256号)*
2.重有色金属矿山生产工艺能耗 YS/T 108-1992
3.铝加工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109.2-1992 *
4.铝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3-2004
5.镍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4-1992 *
6.锌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2-2003
7.锑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105.2-2004
8.铜加工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109.1-1992 *
9.铜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1-2002
10.锡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105.1-2004
11.油田生产主要能源定额分类编制方法 SY/T 6472-2000
12.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GB/T 16780-1997 *
13.建筑卫生陶瓷能源消耗定额 JC 712-1990 *
14.平板玻璃能源消耗定额 JC432—1991 *
(三)合理用能方面的标准
1.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3485-1998
2.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3486-1993
3.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 GB/Z 18718-2002
4.合理润滑技术通则 GB/T 13608-1992
5.石油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 ST/T 6375-1998
6.输油管道加热设备技术管理规定 ST/T 6382-1997
7.输油输气管道电器设备技术管理规定 SY/T 6325-1997
8.滩海石油工程保温技术规范 SY/T 4092-1995
9.滩海石油工程热工采暖技术规范 SY/T 0306-1996
10.工业炉窑保温技术通则 GB/T16618-1996
11.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 GB/T 12712-1991
12.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技术通则 GB/T11790-1996
13.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设计导则 GB/T15586-1995
14.设备及管道保冷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T 16617-1996
15.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T 8174-1987
16.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GB/T13471-1992
17.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与利用导则 GB/T 17719-1999
(四)工业设备能效方面的标准
1.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2-2005
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8613-2002
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153-2003
4.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0052-2006
5.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1-2005
6.工业燃料加热装置能耗限值 JC 569-1994
7.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2004
三、建筑类相关标准和规范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3.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
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134-2001
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75-2003
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CJ26-95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8.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4-2002; J216-2002
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1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
1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1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15.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3-2001
1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GJJ45-91
17.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8-90
1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
19.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 132-2001
20.地板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 142-2004
2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22.宾馆、饭店合理用电GB/T 12455-1990
23.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 10820-2002
24.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四、交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
1.水运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JTJ228-2000
2.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 (交体法发【1995】607号)
3.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交体法发【1996】354号)
4.交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认真做好交通行业能源节约工作的通知(交体法发【2000】306号)
5.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 JTJ228-2000
6.沿海港口企业能量平衡导则 JT/T0025-92
7.内河港口能量通则 JT/T 202-1995
8.港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能源综合单耗评价JT/T491-2003
9.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TB10016-2002
五、农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
1.被动式太阳房热工技术条件和测试方法GB/T 15405-2006
2.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基本技术要求GB/T 17522-2006
3.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试验方法GB/T 17523-1998
4.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质量检验规程GB/T 17524-1998
5.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安装技术规范GB/T 17525-1998
6.微型水力发电机技术条件NY/T 845-2004
7.风力发电机组 验收规范GB/T 20319-2006
8.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GB/T 20320-2006
9.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试方法NY/T 12-1985
10.聚光型太阳灶NY 219-2003
11.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NY/T 315-1997
12.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 443-2001
13.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 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 NY/T 465-2001
14.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 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 NY/T 466-2001
15.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标准NYJ/T 09-2005
16.秸秆气化装置和系统测试方法NY/T 1017-2006
17.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安装规范NY/T 1137-2006
六、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
1.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7896- 1999
2.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3-2003
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4-2003
4.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415-2003
5.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3-2004
6.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574-2004
7.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053-2006
8.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054-2006
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9576-2004
10.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19578-2004
注:“*”表示正在修订。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总培训字[2005]91号
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现就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各煤矿企业要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目前煤矿职工结构变化、培训缺失、人员素质不适应的严峻状况出发,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2.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以全面提高煤矿职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落实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尽快改变目前煤矿职工素质不适应的状况,为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属地管理,企业负责;按需施教,保证质量;考培分离,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
二、明确培训职责,落实培训责任
4.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下同)的培训发证工作。
5.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煤矿职工的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6. 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职工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规定选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并认真组织落实本企业职工的全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培训考核,保证培训质量
7. 认真组织教学。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培训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搞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制定培训方案,选用优秀教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质量。培训要把握重点,特别要加强对乡镇煤矿主要负责人、矿长的培训。
8. 严格考核发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参加培训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试、考核,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不达标准不能发证。要严格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的发放管理,所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上岗作业。
四、坚持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
9. 坚持全员培训。要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为重点,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对全体煤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包括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10. 明确培训内容。煤矿井下职工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了解应急救援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害、火灾、顶板等灾害的自救互救、急救方法和避灾路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出入井手续、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指示标志;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如何预防瓦斯积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露天矿和井工矿地面职工上岗前培训要在上述有关培训内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运输、通讯和边坡、水危险区、矿坑、废石场区域安全工作方法等内容。
11. 确保培训时间。煤矿井下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露天矿和井工矿地面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在岗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培训前应进行文化课补习。
12. 落实培训载体。具备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煤矿,要及时组织职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依托大型煤矿企业进行培训。
13. 丰富培训方式。各煤矿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因材施教,充分利用电视、多媒体等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特别是针对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现状,要利用电视、动画、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14. 加强培训管理。各煤矿企业要认真、严格地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建立经煤矿企业、培训机构和职工本人三方签名的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煤矿安全培训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培训档案和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抽查验收。
五、加强基础建设,为培训提供可靠保障
15. 加强培训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培训网络。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引进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发和培育精品培训项目,建立培训档案,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检查,运用优胜劣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6.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对现任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完善教师选聘、培训、考核、上岗的有关规定。积极从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专职或兼职教师,充实教学力量。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化师资配置。
17. 加强教材建设。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组织编写适应煤矿不同层次人员需要的安全培训教材,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教材。注重电子教材的研制和开发。积极推进培训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教材评选推荐活动。
六、学习先进经验,充实培训内涵,构建企业安全文化
18. 注重典型引路。认真学习借鉴黑龙江省鸡西矿业集团等单位坚持全员安全培训的成功经验,将培训地点前移到每个区、段、队,突出培训的薄弱点、特殊点和困难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建立培训与工资奖金挂钩、跟踪问效考核等制度,完善培训制度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推动培训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到位。
19. 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结合实际,找准煤矿安全培训与安全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将培训与安全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安全文艺宣传等活动,采取各种形式,使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能够突出人性化、注重多元化、倡导科学化、力求实效化,营造人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培训管理,严格监督检查
20.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经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要依法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21. 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抽查培训档案、随机抽考等措施,对煤矿企业职工特别是井下农民工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煤矿企业停产整顿。
22. 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制度。各煤矿企业在每年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之前,分别将本企业上半年、全年各类人员培训情况统计上报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总后,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此件转发至辖区内各煤矿企业。
二OO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