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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伤害案件的统计分析/付海林

时间:2024-05-10 19:14:1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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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伤害案件的统计分析

付海林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方式也悄然发生变化,但仍有少数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心胸狭窄,发生纠纷或矛盾后即以粗暴的方式解决,结果使自己陷入囹圄。从本院刑庭2010年1-4月的收案情况看,共收取各类案件19件,其中故意伤害案件10件,占收案数的52.6%。
  一、案件特点
  1、邻里之间的纠纷引起故意伤害案件数量较多,10件故意伤害案件中由于邻里之间纠纷引起的多达6件。
  2、从身份上看,无业人员占犯罪总人数的绝大多数,在10件故意伤害案件的14名被告人中,无业人员就有12人,占总人数的85.7%。
  3、从文化结构看,文化水平普遍低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在14名被告人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有11人,占总人数的78.6%。
  4、男性是该类案件的主要犯罪主体, 14名被告人全部为男性。
  5、从伤害后果看,伤害的后果多为轻伤和轻微伤,在收案的10件案件中,被害人的伤害后果均为轻伤和轻微伤。
  6、累犯或有前科的少,多为初次犯罪。在14名被告人中只有1人曾被判处过刑罚。
  二、案件起因
  1、邻里之间的纠纷是导致发案的主要原因。邻里之间在日常生活中接触的非常多,并且多为琐事,正是由于日常交往非常频繁引发的矛盾也就相对的多一些,往往也因为一些细小的事情引发口角,但由于不能正确处理矛盾,导致彼此的积怨日益加深,往往由于一些非常小的事情而大打出手,导致伤害后果。如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一案,赵某与被害人孙某是邻居,两家人因砌墙而发生争执,被告人某用石头将孙某头部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孙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2、为朋友壮胆乱出手而引发伤害。这类伤害案件多为社会上的无业人员。他们游手好闲,满口“兄弟情意”,成帮结伙,到处寻衅滋事。他们大多不知法、不守法、胆大妄为,不计后果。
  3、文化素养低下,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发案的另一个原因。文化水平的低下,接受的教育相对较少,使被告人认识事物,辨别是非的能力相对薄弱,当出现一些状况时,正确对待和控制自己行为方面表现教弱不会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相反使用一些过激的举动,造成伤害后果,甚至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
    三、案件对策
    1、公检法部门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普法教育,法律宣传要克服过去那种单调、枯燥、乏味的方式,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方式,引导人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更多的人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别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普及义务教育,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力求最大限度的使农民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社会、学校、法庭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将普法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根本上提高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
  3、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运用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关注弱势群体,多关注农民,并采取有效措施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强化基层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及时帮助化解家庭、邻里等纠纷,以公安机关为依托,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作用,加强对社会物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个体从业人员等管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社会矫正制度,完善帮教措施,防止和减少从新犯罪。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大环境改善了,人们的意识也会提升。
  4、弘扬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规范影视、报刊、网吧等文化经营文化,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渲染色情暴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奥林匹克域名的法律对策

程云 胡钢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


众所周知,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申办,是全中国人民的一件盛事。为切实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在充分发挥现有一般性法律法规作用的同时,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等,并多次进行了大规模的联合执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成效。然而,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包括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正面临着大规模的国际域名侵权,此种新型的侵权现象亟待制止与纠正。本文拟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就此类侵权现象及其法律对策做一粗浅探讨,以期对中国奥林匹克运动有所助益。

一、 侵权事实
由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深远影响和巨大商业价值,兼之国际域名注册的完全开放性,针对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恶意国际域名注册与使用十分猖獗。

1、 大量恶意注册与使用与奥林匹克与北京2008年奥运会等相关的各类国际域名

根据初步查证,含有“chinaolympic” (表示“中国奥林匹克”)的国际域名就多达65个,从“chinaolympic.com” (表示“中国奥林匹克”)到“boycottchinaolympics.com”(表示“联合抵制中国奥林匹克”)不等。而含有“beijingolympic” (表示“北京奥林匹克”)的国际域名就多达134个,从“beijingolympic.com” (表示“北京奥林匹克”)到“boycottbeijingolympics.org” (表示“联合抵制北京奥林匹克”)不等。而含有“beijing2008” (表示“北京2008”)的国际域名更多达155个,从“beijing2008.com” (表示“北京2008”)到“olympic-games-beijing2008.com” (表示“奥林匹克运动会北京2008”)不等。上述域名的恶意注册人来自全球数十个国家或地区,其中以美国、韩国和中国为多。这些恶意抢注者对所注册的域名不是长期闲置,就是刊载与奥林匹克毫不相干的商业内容。

2、 大量非法高价售卖被恶意抢注的与奥林匹克及北京2008年奥运会相关的各类国际域名

根据初步查证,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利用国际互联网,正在被公开恶意售卖的与奥林匹克及北京2008年奥运会相关的各类国际域名多达一百多个,且索价惊人,最高报价竟达到一千万元人民币。举例如下:

待售域名 简短描述 报价(万元,人民币)

申奥2008.com 众所周知 1,000
奥运专题.com 奥运专题网 800
pekingolympic.com 奥运网 800
Olympic2008Beijing.com 北京奥运官方网站 500
pekingolympic.net 北京奥运网 500
Beijingolympic-2008.com 北京2008奥运网 500
olympicpeking.com 奥运北京 300
PekinOlympic.com 北京奥运会 280


二、侵权后果

域名抢注者的上述行为显系恶意侵权。在政治上严重损害了中国切实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庄严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国际影响;在法律上严重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法律规定,侵害了奥林匹克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在事实上严重损害了奥林匹克相关权利人的无形资产,并已经造成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在后续影响上,损及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准备工作。具体危害如下:

1、严重损害了中国切实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庄严形象

中国早就向全世界庄严承诺切实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并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而上述恶意抢注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国切实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庄严形象,已经且仍在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2、严重妨碍了奥林匹克权利人的全球网络战略

在当今网络时代,利用网络技术来宣传奥林匹克精神早就成为惯例。而按照国际惯例,各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企业在选择域名时通常将国别和“OLYMPIC”作为其域名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US OLYMPIC COMMITTEE)就注册了“USOLYMPIC”、“ USOLYMPICCOMMITTEE”等各类后缀数十个国际域名。各届奥运会也习惯上将主办城市和主办年份组成其官方网站的域名。而前述恶意抢注行为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等奥林匹克权利人通过与“OLYMPIC”和“BEIJING2008”标识相同或相关的域名在互联网络上展示该标识。

3.面临难以估量的威胁

若任何别有用心者(包括现在的域名抢注者)获得上述域名,将能随时利用上述域名开通网页或网站,进而登载故意混淆奥林匹克权利人工作的内容,或登载贬低、毁损奥林匹克权利人信誉的内容,甚至登载反动黄色的内容,这都将在全球范围内给奥林匹克权利人造成难以估计且无法挽回的重大信誉损失。例如,开曼岛的Anything.com公司就利用域名提供包括网上赌博在内的搜索服务。而北京的某公司就利用其注册的 和域名公开声称该域名为“体育,文化,旅游等相关产品宣传及营销的最佳电子商务网址,域名一目了然,商机无限。诚征合作伙伴,寻求各种方式的合作”。


4.严重侵害了奥林匹克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奖励办法

国家计委


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奖励办法

1990年11月27日,国家计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开发新产品,促进产品结构调整,特设立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产品是指工交系统的国家级优秀民用工业新产品,包括新材料、新设备。

第二章 奖励条件与标准
第三条 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评选授奖时间和数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条 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分为三个等级,其条件分别为:
一等奖必须是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全部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当代先进水平,即在国际同行业或同类产品中居于领先地位,已较大批量生产,在国内外市场畅销,社会经济效益特别显著的新产品。
二等奖必须是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一定创新,部分关键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当代水平,即采用现行国际标准或在国际上同类产品中居于中上水平,已批量生产,在国内外市场适销,社会经济效益很高的新产品。
三等奖必须是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重大改进,性能指标在国内同行业或同类产品中居于领先地位,已批量生产,在国内市场销路好,社会经济效益高的新产品。
评价国家级优秀新产品的技术水平以鉴定验收证书为准;社会经济效益以开发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有证明为准;如有创汇额,以外贸系统的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第五条 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奖励标准:
一等奖 颁发国家级优秀新产品证书和金质奖牌。
二等奖 颁发国家级优秀新产品证书和银质奖牌。
三等奖 颁发国家级优秀新产品证书和铜质奖牌。
第六条 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的开发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参加开发的有功人员颁发奖金,对贡献大的人员,应给予重奖。对已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在此次奖励时只补发差额部分的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同时,开发单位可以评选参加开发的有功人员,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提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国家成立国家级优秀新产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励工作。
第八条 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的申报程序,由开发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委(计经委)或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申报,由经委(计经委)或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的评选条件,将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初评后,向评委会报送候选名单。计划单列市经委(计经委)在上报候选名单前,应与所在省的经委(计经委)交换意见,避免重复。
第九条 评委会将申报项目分类送给国务院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由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组成行业评审委员会认真复审后,报送评委会。
第十条 评委会对所报项目终审后,在授奖前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异议,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再报评委会复审裁决,无异议的即行授奖。
第十一条 发现获奖者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经查明属实,将撤销奖励,责令其退回奖牌和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或处分。
第十二条 授予的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有效期为三年,逾期自行失效。失效后,开发单位不得再以此荣誉作商品广告宣传。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委(计经委),可参照本办法的原则,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优秀新产品奖励办法。